本書是首本專注於議事學理邏輯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類別書籍,不同於以法律為主的其他作品。它獨特地引用民權初步議事學理邏輯概念,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提供實務指南。這本書有助於解決會議中的問題,包括冗長、秩序失控、紀錄引起的爭端以及前、中、後會議操作技術的挑戰。對於公寓大廈業主來說,這是一本必讀之書,有助於保護他們的權益。
●本書疊跨相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法律、議學、管理等三大領域,歸於學術亦可運用為實務工具書。
●首先導引讀者理解議事學理、法律及會議技術運用,中段佐特殊案例解析及專家訪談,最後探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問題並貢獻解決之道。
●探討會議管理技術,特別關注常見但又不知所以的各種會議情境,包括會議屆次名稱、以上或以下、超過或不足、何謂未獲致決議、額數(人數及其比例)等名詞及意涵解析。
作者介紹
魏偉鵬
資產文書檔案10秒查詢系統發明人,國際社團扶輪社2020金鶴獎得主,20年物業管理實務經驗,曾任潤泰保全社區主任、水蓮物業業務經理、昇陽機構行政課長、美麗華物業協理、慶豐保全副總經理,現為知道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專精物業管理技術、文書檔案管理並在會議知能教育訓練方面有卓越表現。
最高學歷華夏科技大學資產暨物業管理系碩士,擁有國家級專業證照,包括工業配線丙級、不動產營業員、公寓大廈管理三合一證照等。民權初步及會議規範奉行者,實務踐行會議規範導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證實運用民權初步技術可提高議事效率並妥善圓滿解決問題。人生使命「會議法制化,落實真民主」,深植議事知能為國民基本素養,以匡正社會秩序,減少爭訟。
資產文書檔案10秒查詢系統發明人,國際社團扶輪社2020金鶴獎得主,20年物業管理實務經驗,曾任潤泰保全社區主任、水蓮物業業務經理、昇陽機構行政課長、美麗華物業協理、慶豐保全副總經理,現為知道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顧問。專精物業管理技術、文書檔案管理並在會議知能教育訓練方面有卓越表現。
最高學歷華夏科技大學資產暨物業管理系碩士,擁有國家級專業證照,包括工業配線丙級、不動產營業員、公寓大廈管理三合一證照等。民權初步及會議規範奉行者,實務踐行會議規範導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證實運用民權初步技術可提高議事效率並妥善圓滿解決問題。人生使命「會議法制化,落實真民主」,深植議事知能為國民基本素養,以匡正社會秩序,減少爭訟。
序 / 推薦
作者序
所謂「天廈第一書」係指此書為天下第一本以民主議事學理邏輯探討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書。本書以先,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著作,皆係以「法律」觀點論述,尚未發現「議事領域」學術研究論文或實用性創作。
聞「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定當連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專篇,尚難滿足會議進行之需要,是故,以「會議規範」為會議進行準據之習慣,自無可取代(本書2.3 參照)。
本書內容越八成源自筆者碩士論文「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問題解決策略之探討」,係首次以議事學理邏輯概念運用會議規範導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實務之學術研究,修業期間忝為班代,雖學習成績優異,惟論文學術理念與指導教授迥異,彼此分歧點導因於對議事學的著重與漠視,指導教授刪除「民權初步」的引述及刪除論文摘要末頁關鍵詞之「民權初步」文字,對於研究者的感受等同扼殺全篇論文之中心思想。無奈這種學術立場悖離且難以折衷融合的情境處處重演,非關智識素養,而是存在於多數人對會議基礎理念陌生的現實,形成議學實踐遭遇雞同鴨講難以平衡的窒礙!筆者自詡從議事學理邏輯觀點將會議規範導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深具極可貴的學術價值,倘無緣供大眾參研,殊為可惜,故而轉念⋯學術論文既難以於就讀學院自由發展,索性出書明志。遂增添實務技術內涵及習練演示虛擬劇本等等之豐富內容,既膽顫復亦慕求迎接各界挑戰,期盼納為精進技術養分,淬鍊精華,最終理想望能成為未來學術論述得以引據之典籍。
議事與法律同樣都是規則導向,不同的是議學的本質是為了解決問題;法學的本質是維護規則的不可侵犯。
如果接受上述的邏輯觀點,就應認同法律是公寓大廈管理最重要的依據以及解決紛爭的最後手段,但不會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也不能是最優先選項;因為,解決問題的技術核心是以和為貴,而解決問題的手段一個不小心就會成為紛爭的原因。
反觀,只有會議模式能初始於公寓大廈問題紛爭之集結與消化,包容於各自主張舒展與解放,終結於問題之解決。換言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公寓大廈管理自始至終最重要最有效的終極手段,而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技術優劣對於會議之成敗有絕對影響。
本書亦企圖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法源、會議召集、開議條件、會議過程、決議方式,乃至會議紀錄,就實務上常態發生的問題或瑕疵,建立解決之公式。其中特別針對目前最重要並直接相關法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會議運用準據的必要性、不足度及欠缺議學基礎導致違反民主概念原則多所研析並透過實務案例分析及專家訪談以強化解決策略之可行性。內容之豐富,足堪初學入門者奉為寶典,亦係非常實用的工具書;舉凡擔任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者,會議召集人、會議主席者,甚或區分所有權人、住戶等,若人人願虛心熟習,必能減少無謂紛爭,促進社區圓融、友善、親睦的文化,達成妥善處理問題、防弊或興利的目的,為團體獲取最大公益。
民主之落實,端賴民權之實施,至於如何實施,「民權初步」已然有了註解,就是透過會議的方式,以人人等權的原則,凝聚群體共識與決策,這個過程稱之為民主會議;而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是以人人等權的原則,凝聚群體共識與決策,顯然其會議的性質即為民主會議。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社區自治集體決策與仲裁的最重要甚至最終手段,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經常是社區所有紛爭的起源,小則不睦,大則興訟。究其深層主因,歸源於絕大多數人民不諳民權初步與內政部頒會議規範所致。
就會議實務管理技術部分,特探討多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經常發生卻又不知如何解決也不求解決的問題,例如「會期與屆次」的分別與運用、「不足額與未獲致決議」的意義與運用、「追認」的意義與運用以及探討區分所有權會議出席人數及其比例計算方式之「『人數比』與『權數比』」可否分割計算問題,佐現有法律規範解析,以驗證研究結論。
如果會議是解決問題的工具,而這工具又是世上公認的好工具,然工具既經使用,不僅問題未解決,卻反而衍生其他問題,則問題必是出在工具的某個結構上。本書研究得出結論是出在這工具的規格不符「標準」,此「標準」就是「規則」,就是「法律」。所謂沒有規則就沒有對錯,沒有對錯難論是非,惟囿於國人自幼未受議事技能訓練,故無議事規則概念,現有政府指導的「會議規範」束之高閣猶未知,遑論自訂議事規則了,無章法舉行會議的結果非僅無法達成解決問題的目的,反衍生無謂的紛爭,似亦當然,本文研究驗證如是。
民主運作,無規則失秩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問題解決只要有規則可依循,人人守序有禮,等權合議,任何問題皆得迎刃冰解。本書實務案例分析及專家訪談之共同結論皆認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問題的根源乃於沒有法律(規則),研究結果建議最有效的解決方案係由政府建立「會議法」以為「通則」;退而求其次為內政部修訂現行「會議規範」為「會議準則」或「會議規則」;再其次可由內政部修訂現頒「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增加「會議篇」,依循現行「會議規範」,參酌精要訂立會議規則範本,方可正本清源。
最後,特別感謝專家訪談章篇三位學者先進宋偉民、陳勁達、陳啟銘先生之不吝指導,其中尤其不捨啟蒙老師陳勁達先生記憶力退化,已難以授課及寫作,謹以此書回報師恩,誠心祈禱身體健康。援引譽稱史上國防部最強發言人羅紹和將軍著作「有溫度的人」一書中的一句話「無負此生就是成功人生」,勉勵自己,此生若具影響力得催生「會議法」,無負此生矣。
魏偉鵬2023年於台北
所謂「天廈第一書」係指此書為天下第一本以民主議事學理邏輯探討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書。本書以先,有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著作,皆係以「法律」觀點論述,尚未發現「議事領域」學術研究論文或實用性創作。
聞「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定當連結「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專篇,尚難滿足會議進行之需要,是故,以「會議規範」為會議進行準據之習慣,自無可取代(本書2.3 參照)。
本書內容越八成源自筆者碩士論文「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問題解決策略之探討」,係首次以議事學理邏輯概念運用會議規範導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實務之學術研究,修業期間忝為班代,雖學習成績優異,惟論文學術理念與指導教授迥異,彼此分歧點導因於對議事學的著重與漠視,指導教授刪除「民權初步」的引述及刪除論文摘要末頁關鍵詞之「民權初步」文字,對於研究者的感受等同扼殺全篇論文之中心思想。無奈這種學術立場悖離且難以折衷融合的情境處處重演,非關智識素養,而是存在於多數人對會議基礎理念陌生的現實,形成議學實踐遭遇雞同鴨講難以平衡的窒礙!筆者自詡從議事學理邏輯觀點將會議規範導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深具極可貴的學術價值,倘無緣供大眾參研,殊為可惜,故而轉念⋯學術論文既難以於就讀學院自由發展,索性出書明志。遂增添實務技術內涵及習練演示虛擬劇本等等之豐富內容,既膽顫復亦慕求迎接各界挑戰,期盼納為精進技術養分,淬鍊精華,最終理想望能成為未來學術論述得以引據之典籍。
議事與法律同樣都是規則導向,不同的是議學的本質是為了解決問題;法學的本質是維護規則的不可侵犯。
如果接受上述的邏輯觀點,就應認同法律是公寓大廈管理最重要的依據以及解決紛爭的最後手段,但不會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也不能是最優先選項;因為,解決問題的技術核心是以和為貴,而解決問題的手段一個不小心就會成為紛爭的原因。
反觀,只有會議模式能初始於公寓大廈問題紛爭之集結與消化,包容於各自主張舒展與解放,終結於問題之解決。換言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乃公寓大廈管理自始至終最重要最有效的終極手段,而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技術優劣對於會議之成敗有絕對影響。
本書亦企圖爰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法源、會議召集、開議條件、會議過程、決議方式,乃至會議紀錄,就實務上常態發生的問題或瑕疵,建立解決之公式。其中特別針對目前最重要並直接相關法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會議運用準據的必要性、不足度及欠缺議學基礎導致違反民主概念原則多所研析並透過實務案例分析及專家訪談以強化解決策略之可行性。內容之豐富,足堪初學入門者奉為寶典,亦係非常實用的工具書;舉凡擔任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者,會議召集人、會議主席者,甚或區分所有權人、住戶等,若人人願虛心熟習,必能減少無謂紛爭,促進社區圓融、友善、親睦的文化,達成妥善處理問題、防弊或興利的目的,為團體獲取最大公益。
民主之落實,端賴民權之實施,至於如何實施,「民權初步」已然有了註解,就是透過會議的方式,以人人等權的原則,凝聚群體共識與決策,這個過程稱之為民主會議;而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是以人人等權的原則,凝聚群體共識與決策,顯然其會議的性質即為民主會議。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社區自治集體決策與仲裁的最重要甚至最終手段,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也經常是社區所有紛爭的起源,小則不睦,大則興訟。究其深層主因,歸源於絕大多數人民不諳民權初步與內政部頒會議規範所致。
就會議實務管理技術部分,特探討多數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經常發生卻又不知如何解決也不求解決的問題,例如「會期與屆次」的分別與運用、「不足額與未獲致決議」的意義與運用、「追認」的意義與運用以及探討區分所有權會議出席人數及其比例計算方式之「『人數比』與『權數比』」可否分割計算問題,佐現有法律規範解析,以驗證研究結論。
如果會議是解決問題的工具,而這工具又是世上公認的好工具,然工具既經使用,不僅問題未解決,卻反而衍生其他問題,則問題必是出在工具的某個結構上。本書研究得出結論是出在這工具的規格不符「標準」,此「標準」就是「規則」,就是「法律」。所謂沒有規則就沒有對錯,沒有對錯難論是非,惟囿於國人自幼未受議事技能訓練,故無議事規則概念,現有政府指導的「會議規範」束之高閣猶未知,遑論自訂議事規則了,無章法舉行會議的結果非僅無法達成解決問題的目的,反衍生無謂的紛爭,似亦當然,本文研究驗證如是。
民主運作,無規則失秩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問題解決只要有規則可依循,人人守序有禮,等權合議,任何問題皆得迎刃冰解。本書實務案例分析及專家訪談之共同結論皆認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問題的根源乃於沒有法律(規則),研究結果建議最有效的解決方案係由政府建立「會議法」以為「通則」;退而求其次為內政部修訂現行「會議規範」為「會議準則」或「會議規則」;再其次可由內政部修訂現頒「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增加「會議篇」,依循現行「會議規範」,參酌精要訂立會議規則範本,方可正本清源。
最後,特別感謝專家訪談章篇三位學者先進宋偉民、陳勁達、陳啟銘先生之不吝指導,其中尤其不捨啟蒙老師陳勁達先生記憶力退化,已難以授課及寫作,謹以此書回報師恩,誠心祈禱身體健康。援引譽稱史上國防部最強發言人羅紹和將軍著作「有溫度的人」一書中的一句話「無負此生就是成功人生」,勉勵自己,此生若具影響力得催生「會議法」,無負此生矣。
魏偉鵬2023年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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